港聞 青年認狎6歲妹囚27月 庭上揭前科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案發時19歲的青年在家中非禮約6歲的同母異父妹妹,包括以手和下體接觸其私處,事後給予妹妹30元,着她不要告知他人,又說將來與她結婚。青年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法官張潔宜昨日判刑時指出,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兩人年齡相差逾12年,被告重犯機率高,判囚兩年3個月。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非禮 Up Next 容設施擬引內地核電 料長遠供港1/3用量 不要錯過 警方瓦解洗黑錢集團:涉款約60億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屈人藏毒6警稱前途毀 官:逢警犯案毋須坐監? 陸振中案 光頭警長:受傷督察無言嘆氣 4男七一金鐘暴動罪成 還押候判 中醫師涉性侵殺智障女 化驗師:血迹或屬不同時間 康橋性侵案母企和解 法庭續禁售產 刺警案留言插小腸 網民罪成 官:七一敏感仇警氛圍濃 煽惑效果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