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青年認狎6歲妹囚27月 庭上揭前科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案發時19歲的青年在家中非禮約6歲的同母異父妹妹,包括以手和下體接觸其私處,事後給予妹妹30元,着她不要告知他人,又說將來與她結婚。青年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法官張潔宜昨日判刑時指出,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兩人年齡相差逾12年,被告重犯機率高,判囚兩年3個月。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非禮 Up Next 男子姦分居妻罪成 另認施壓促撤控 不要錯過 維港建休憩設施 保護海港條例研鬆綁 甯漢豪:維持港內不填海造地原則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 涉8年前非禮徒弟 大狀暫准匿名 歌唱導師林俊一涉性侵11人 官裁11罪成准保釋候判 (18:36)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 免針紙案 蔡淑梅夫否認圖轉移資產 稱妻「奉公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