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學生攜雷射筆罪成 辯稱迎新扮示威者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2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跨界別罷工籌備小組」於2019年9月3日在金鐘發起集會,示威者入夜後轉到旺角示威。一名男學生涉管有雷射筆,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須還押候判。被告自辯時稱,他在迎新活動扮演示威者的角色,所以獲分發雷射筆。裁判官施祖堯裁決時稱,事發時正值反修例事件的高峰期,被告攜帶雷射筆前往現場,唯一合理用途是用來傷害執法人員。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金鐘雷射筆 Up Next 男生認塗鴉「光時」 官索感化報告 不要錯過 二胡奏《榮光》案 控方擬召專家證涉示威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