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男生認塗鴉「光時」 官索感化報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2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2月凌晨,秀茂坪順利商場天橋遭人噴上「光時」等字句,案發時15歲的男生涉嫌攜有兩罐噴漆損壞牆壁,事隔兩年半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毁財產罪,案件原定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男生昨在開審前認罪,暫委裁判官黎匡晉考慮到男生初犯和其年紀以及案情等因素,應辯方要求先索取感化令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2月21日判刑,其間男生續准保釋外出。黎官明言會考慮感化官建議,所有判刑選項均為開放。 相關文章: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反修例事件秀茂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毀壞財產連儂牆 Up Next 光影樂韻匯大館 歷史故事耀營房 不要錯過 學生攜雷射筆罪成 辯稱迎新扮示威者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