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男生認塗鴉「光時」 官索感化報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2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2月凌晨,秀茂坪順利商場天橋遭人噴上「光時」等字句,案發時15歲的男生涉嫌攜有兩罐噴漆損壞牆壁,事隔兩年半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毁財產罪,案件原定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男生昨在開審前認罪,暫委裁判官黎匡晉考慮到男生初犯和其年紀以及案情等因素,應辯方要求先索取感化令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2月21日判刑,其間男生續准保釋外出。黎官明言會考慮感化官建議,所有判刑選項均為開放。 相關文章: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反修例事件秀茂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毀壞財產連儂牆 Up Next 「綠在觀塘」索賠 碧瑤:紙包盒「合法」售第三方處理 不要錯過 【Emily】經民聯新春花車 出動兩個「財神」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傷指警索償押後裁 被告:傷勢賠盡4萬 破壞喜茶阻差辦公 孖兄弟改認罪囚7月 灣仔衝突案重審 兩男暴動罪成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