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突圍被捕認暴動 被告還押23月求釋放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1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在理大內集結的示威者,多名示威者在11月18日突圍而出,最終18人被捕。其中一名21歲學生昨於區院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拒捕共3罪,另一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稱,被告已還押23個月,相等於完成量刑起點4年4個月的刑期,冀最終判刑能讓被告當庭釋放。案件押後下周二(7日)判刑,被告申請保釋候判遭拒。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困事件雷射筆 Up Next 狄志遠函特首促獨立查 江玉歡:自我檢討未必夠全面 不要錯過 【Emily】工聯新春花車巡遊 鄧家彪盼派消費券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康橋性侵案母企和解 法庭續禁售產 刺警案留言插小腸 網民罪成 官:七一敏感仇警氛圍濃 煽惑效果增 12港人兩被告得直 上訴庭:監獄國安考慮判時未生效 大坑西居民申擱置收樓裁決 平民屋宇質疑有組織拖延 借虛銀購舒適堡課程 健身客入稟追13.5萬 屠龍案官指兩被告遭利用 不悉串謀惟應知涉反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