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突圍被捕認暴動 被告還押23月求釋放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在理大內集結的示威者,多名示威者在11月18日突圍而出,最終18人被捕。其中一名21歲學生昨於區院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拒捕共3罪,另一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稱,被告已還押23個月,相等於完成量刑起點4年4個月的刑期,冀最終判刑能讓被告當庭釋放。案件押後下周二(7日)判刑,被告申請保釋候判遭拒。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困事件雷射筆 Up Next 狄志遠函特首促獨立查 江玉歡:自我檢討未必夠全面 不要錯過 【Emily】工聯新春花車巡遊 鄧家彪盼派消費券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疑妻受虐 翁斬院舍職員囚16月 官指用錯方法 接納愛妻心切事主輕傷 大坑西案平民屋宇勝訴 官:業主有權收樓 電騙兩長者 收款人囚3年半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