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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阮民安涉煽動案第5度提訊 法官批准辯方申請 押後下月再提訊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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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阮民安涉鼓吹仇警及唱出「光時」口號歌曲,另涉與妻子訛稱19歲女子被控暴動罪,藉此售賣曲奇獲益,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欺詐罪,案件今(3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透露,控辯雙方就兩罪處理需時商討,法官王詩麗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2月2日再提訊。王官明言,強烈表示希望下次是最後一次提訊,正如辯方所說,今次是第5次提訊,其間亦多次批准辯方押後案件。

辯方表示,被告阮民安(41歲)就煽動罪已有初步答辯意向,辯方繼上次於去年11月提訊後,向控方索取有關文件,12月去信控方就欺詐罪進行商討。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4周再訊,以待有結果後就兩罪一併向法庭交代其意向。王官在控方不反對下押後案件,王官另未能信服被告不會干犯危害國安罪行,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須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