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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男子駕駛路試犯錯 提供2000元請考牌主任「飲茶」 判囚4個月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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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男子去年7月在駕試路試中犯錯後,向運輸署的考官提供2000元請「飲茶」以圖通過路試。他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裁判官屈麗雯考慮案情嚴重,監禁無可避免,今(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被告囚4個月。

屈官今判刑時指,被告賴長明向公職人員行賄,案情嚴重,雖然他無案底,但此控罪一般以判監處罰,在特別情况下才可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早前索取的社服令報告亦顯示被告的身體狀况不適合社服令,故以監禁7個半月為量刑起點。屈官考慮案情較同類型案件輕微、被告的健康狀况、加上他認罪及無案底,判囚4個月。

被告早前承認案情指,他在去年7月9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參加路試,開始後不久便犯下嚴重錯誤,他其後向主考的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提供現金2000元,請對方「飲茶」圖獲路試及格。該對方拒絕受賄,並在考試結束後即時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政公署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當場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