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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遭商人蕭澤偉寓所非禮 外傭入稟索償逾28萬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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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蕭澤偉涉於住所內兩度非禮外傭,早前被控兩項非禮罪,惟因該菲傭已離港,獲控方撤控。外傭去年12月21日入稟區域法院,指遭蕭澤偉性騷擾,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外傭事後須接受心理輔導,亦因而提早終止合約,故入稟追討逾28.4萬元賠償,及要求蕭澤偉書面道歉。

入稟狀指稱,入稟人為一名菲籍外傭,自2021年1月10日受僱於張莉莎,並在同年3月10日抵港,與僱主及丈夫蕭澤偉跑馬地一個單位居住。在同年4月21至22日晚上,只有外傭與蕭澤偉在單位內,其間蕭多次性騷擾外傭,包括按摩其肩膀及手臂,擁抱她及摟住她的腰,從後抱起她及拍她的肚子,撫摸她的臉、親吻其頭髮,並嗅她的頭髮和脖子,更將勃起的陽具壓在她的臀部,提出以金錢換取外傭為他按魔及在他面前「做運動」。

外傭多次拒絕蕭澤偉的性要求,並要求他停止性騷擾。4月23日,外傭因該性騷擾提早終止僱傭合約並離開該單位,最終在去年1月26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

入稟狀續指,蕭澤偉對外傭的性騷擾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基於外傭備受精神壓力所困,事後經常失眠及發噩夢,亦因而暫時失去工作須回到菲律賓,直至去年8月才開始任職新工作,要求蕭澤偉支付20萬元感情損害補償、74,080元收入損失、10,325元食宿支出及其他懲罰性或懲戎性的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