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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鍾沛權林紹桐及公司被裁定表證成立 明日續審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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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所屬母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9日)於區域法院進入第16天審訊。庭上播放鍾沛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紀錄,鍾表示身為總編輯有最終決策權,而決定發布文章的準則是「事實不可以扭曲」及不違法,否則不會發布該文章。控方呈畢所有證供,《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表證成立,各被告需要答辯,明天續審。

鍾沛權在2021年12月29日被捕後,下午1時19分由國安處偵緝警員陳漢喬(音譯)負責進行警誡錄影會面。庭上播放片段顯示,鍾沛權承認由2014年尾擔任立場新聞的總編輯,直至2021年10月底離任。鍾沛權續指,總編輯負責決策立場新聞發布的所有文章或影片內容,一般他會提出一些議題,由同事採訪及撰稿,「我負責決定出唔出」,所有稿件未經他審批不得發布,亦沒有他人擔當此決策角色。

警員向鍾沛權展示控方用作檢控基礎的17篇涉煽動文章,詢問文章作者是誰、與立場新聞有何關係、立場有否支付稿費、是否有其他人與鍾商量或指示文章內容、鍾有否參與發布文章,鍾均回答「我無嘢講」,但他知悉文章內容及文章要表達甚麼,並承認審批其中15篇文章,至於兩篇在他辭任總編後發布的文章由誰審批,他表示「無嘢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