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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道暴動案4人被裁定罪成 與早前認罪5人 一併於周五判刑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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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96人分別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及金鐘道暴動,涉8男1女的首宗金鐘道暴動案,其中5人早已認罪,餘下4人受審後,今(10日)在區域法院均被判罪成。法官練錦鴻明言因應各被告的年齡,「唔覺得有其他處理方法」,遂將案件押後至周五(13日)求情及判刑,期間4名被告須要還押。

4名罪成被告為學生鄧頌城(20歲)、女教師林翠雯(32歲)、工程師林志豪(30歲)及音樂人劉彥昭(36歲)。林翠雯及林志豪是姊弟關係。

法官於判案書指,當日自下午3時半起,金鐘道、樂禮街以至夏慤道有至少300人集結,從交通癱瘓、滿地硬物和火種等表象來看,金鐘已不能如常運作,裁定正發生暴動。5時許,鄧頌城不理警員喝令繼續沿金鐘道逃跑,直到其大腿被警棍擊中後才停下及被捕;林志豪向警方擲長傘及磚塊後,試圖掙脫2名警員的拘捕,其胞姊林翠雯在一旁企圖拉開其中一名警員,最後兩人同被制服。

劉彥昭則戴頭盔、護目鏡,以及反穿一件帶有仇警、反共產黨的政治訊息之黑T恤,用意是不欲因穿上有獨特圖案的衣服而被認出。劉另外管有噴漆,則可用於塗寫政治口號。由於4人以其在場及衣著,直接協助及鼓勵其他參與非法集會的人,並且有共同目的。因為是次集結演變成暴動,故裁定4人暴動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