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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使用權覆核案開審 要求法庭頒令可涵蓋跨性別者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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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女變男的跨性別者K正經歷性別過渡,因法例所限,他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和更改身分證性別,不得進入男性公廁。他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可涵蓋跨性別者,案件今(12日)於高院審理。申請方引述K的誓章指,K一方面憂慮進入女廁會令人尷尬,另一方面擔心進入男廁會遭刑事起訴。為了減低如廁的機會,K曾經減少飲水。

申請人K為生理女性,正經歷名為「真實生活體驗」的性別過渡階段,經醫生評估後,須按照自我認同的性別(即男性)生活。本案爭議在於《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列明不得進入異性廁所,K要求法庭擴闊條文定義,涵蓋經醫生評估後,經歷真實生活體驗的跨性別者。

代表申請方的外籍大律師Tim Parker表示,現行法例不容許跨性別者進入「性別適切」(gender appropriate)的公廁,對他們構成不合比例的傷害。申請方引述精神科醫生的誓章指,真實生活體驗是跨性別者抒解性別不安的重要階段,如果他們無法體會自我認同的性別經驗,會承受心理壓力、出現抑鬱和自殺念頭等,因此需要大眾具同理心的對待。

申請方引述K的誓章指,他數次進入女性公廁都引起清潔人員詢問,一旦進入男廁,又擔心遭受刑事起訴,對此感到無奈。K希望自己的真實生活體驗,能夠包括以男性身分使用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