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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網上籲杯葛選舉不投票 29歲男被判緩刑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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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沙田前區議員丘文俊發布煽惑他人不投票的帖文,一名29歲金融從業員涉在社交平台展示該則帖文,被控「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他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屈麗雯指出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批評其行為會影響選舉公平,但考慮到被告認罪等因素,遂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被告郝建朝(29歲)為金融從業員,辯方求情指被告持有證監會牌照,他不適應當時立法會選舉的新制度,一時愚蠢犯案,他的工作預料受影響,望予以輕判。

控方案情指出,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於同年12月19日舉行,同年11月30日凌晨,被告以名為「Kaku Danilo」的Facebook個人頁面分享帖文,並附載圖片寫有「投白票、廢票或不投票,均是市民的合法權利及自由……只有在香港獨裁政權下,才以刑事法律禁止,如此荒謬現象,正正突顯出港共政權的怯懦與荒唐。感謝廉政公署發出的通輯(緝)令,協助呼籲:香港人杯葛選舉,不投票!」

調查發現,該則帖文原本由丘文俊於案發前一天發布,及後獲被告分享。被告於同年12月15日被拘捕及上門搜屋,他自願提供其手提電腦和手機的密碼,在警誡下保持緘默。廉署發新聞稿指,丘文俊現已離港,他涉在選舉期間發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目前被通緝。

廉署早前就在上述選舉煽惑他人投白票或無效票的帖文展開調查,分案起訴9人干犯相同控罪,全部被告均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18至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