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兩PCCW前職員涉受賄披露客戶資料 分判囚6周及半年 (18:42)

發佈於

3名電訊盈科時任職員涉受賄後披露4700名公司客戶的個人資料,遭廉署起訴貪污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等罪。繼一名被告認罪,同案兩人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昨分別被判囚半年及六周。

兩名被告分別為劉成殷,36歲,PCCW Services Limited收費電視部前小組組長;簡紹基,38歲,PCCW直銷部前銷售主任。兩人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劉成殷是案件主謀,利用同案兩名被告犯案,獲取公司大量客戶個人資料,案情嚴重,必須判監,並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裁判官考慮劉成殷認罪,遂將刑期減至半年。至於簡紹基則因認罪,判處他入獄六周。

案情指出,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案發時,劉成殷接受兩筆賄款共1.3萬元,在PCCW電腦系統內多次閱覽及搜尋客戶個人資料,並向他人披露近3800名客戶個人資料。2017年7月劉因而遭PCCW解僱,分別向簡紹基及PCCW收費電視部前初級市場推廣主任賴思廷,提供2000元及4000元賄款,以取得共逾900名客戶的資料。賴思廷早前認罪,去年11月被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