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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私了移路障者 男生囚24個月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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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年初二,大批示威者在旺角參與紀念「魚蛋革命」四周年活動,其後發生「私了」事件。中六男生涉以腳踩及踢向企圖移開路障的中年男子,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兩罪,非法禁錮罪則不予起訴,今(19日)在區院判刑。法官李俊文考慮到被告年輕、案發至今近3年,最重要的因素是他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或誤會事主襲擊記者和救護員才犯案,遂判被告入獄24個月,下令被告賠償6000元。

案發時18歲的中六生被告馬俊棋(現年21歲)聞判後點頭示意,有女親友激動落淚,有旁觀者道「等你出嚟」。

李官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的父母離異,他有自閉傾向,縱然智商達130分屬於優異,但學業成績欠理想,未能升讀大學,並打散工糊口。根據心理學家和醫生報告,被告的社交溝通有缺損,表達能力欠佳,其性格有點古怪。被告當時誤會記者和救護員受攻擊,才用腳踩踢事主X共4次;被告願意向X賠償。

李官判刑指,案發2020年1月26日晚上約11時,被告與十多名示威者堵路和高叫口號,被告無戴口罩、沒攜裝備,腋下夾着雜誌,李官認為他和激烈示威者截然不同,接納他只是路過並臨時參與,角色次要,情節輕微。

李官續指,凌晨約1時,X踢發泡膠箱後撥開黑衣人的手機,其後被包圍,被告用腳踐踏及踢向地上的X共4次,另一人以玻璃樽重擊X頭部。X右眉裂傷不算嚴重,他無法工作4天。李官以3年為暴動罪量刑起點,就傷人上調刑期4個月,就認罪減刑後,因被告年輕和自閉傾向再減刑6個月,暴動和傷人兩罪各判24個月及9個月,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