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不服5人灣仔暴動罪脫 律政司:官沒考慮「企圖暴動」罪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男女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脫,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動罪脫裁決,早前提上訴,指原審法官沒有考慮可裁定各人「企圖暴動」罪成。案件昨於區院提訊,法官認為律政司在案件原審時沒有提出「企圖暴動」控罪,欠基礎於上訴階段爭辯,律政司則冀法庭「持開放態度」接納新議題。案件押後訊,待控方修改爭辯議題,各被告續保釋。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暴動罪罪名不成立蒙面 Up Next 密接者倒斃案 稱穩定長期病者按程序候檢疫 認乏人手 歐家榮:事主可自理沒優先 不要錯過 續受限日政策 國泰快運再削共158赴日航班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認狎繼孫兼越柙 六旬漢警誠稱「一時鹹濕」 最後一宗理大「圍魏救趙」暴動案判刑 8人判囚4年2個月至4年半 (16:03)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冒PayMe詐騙 9人囚24至56月 官納加刑申請 白衣人案附近餐廳:被告一直在舖 不識圖中人 白衣人案 控方指片段證執棍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