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網購無貨收對賣方起底 女子認14罪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36歲女子向作為供應商的女事主訂購面膜,支付4萬多元後無收到貨,獲退回部分款項,她在多個facebook群組披露女事主和丈夫的個人資料,聲稱有人騙財。女子早前遭私隱專員公署控告1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昨天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裁判官下令先索取相關報告,押後至3月8日判刑,其間被告獲准保釋。本案是2021年10月「起底」新條文生效後,第三宗被定罪案件。 相關文章: Up Next 涉接應游繩逃離者 19人否認圖礙司法 理大案4人認暴動 庭上擺1:500模型涵科學館一帶 不要錯過 【Emily】元宵綵燈亮 康署:影相唔准除口罩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