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業界:知情同意應涵放映範圍 大狀:不存在默許同意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香港電影導演會會長張婉婷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引起爭議,教授紀錄片拍攝的電影導演應亮向本報說,紀錄片首先要取得當事人知情同意,包括拍攝用途及放映範圍,及安排提前放映給受訪者,「如果6個(被拍攝者)一兩個不同意放映,就要刪掉(當事人部分),這是最基本的」。他說,紀錄片有很多類型,不一定所有片種都跟隨新聞倫理,希望今次風波不會令紀錄片創作成為負面或「很可怕」的事。 相關文章:應亮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 Up Next 羅湖首日未見人龍 商簡化健康申報 多人即場始申黑碼 議員促取消免周末堵塞 不要錯過 電單車撞的士失控撼壆 鐵騎不治乘客輕傷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淬火》6集完播 展裝備進展 首秀空軍遠洋訓練體系 殲-20機師稱難忘巡台 John Galliano時裝紀錄片 高低過後的告解 【開箱】《公開試當真》 反思考試制度 搏「盡」無悔真義 抗病紀錄片首映 全場觀眾起立拍掌 Celine Dion感動流淚 助紀錄片脫刻板形象 近年捲#MeToo 【娛樂場】《冬未來》 導演曾翠珊的鄉‧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