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突圍大專生認罪判囚38月 官:考慮集體性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在理大內的示威者,多名示威者11月18日突圍而出。其中一名21歲IVE學生涉管有雷射筆及被捕時激烈掙扎,早前承認暴動、拒捕等3罪,另一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已還押23個月。區域法院昨日判刑,法官郭啟安認為案中有人使用弓箭「肆意攻擊」警員,判刑需具阻嚇力,判囚3年兩個月,另寄語對於「一時迷失身陷囹圄的年輕人」,公眾應予他們機會重投社會。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衝突非法集結罪 Up Next 財會最快下月中討論 房局將交補充資料 不要錯過 【Emily】曾發文讚《給十九歲的我》 被問會否道歉 梁繼昌:無可能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撞斃單車少年 的士司機認罪 辯方致歉 家屬未釋懷促立例禁長者駕 疑妻受虐 翁斬院舍職員囚16月 官指用錯方法 接納愛妻心切事主輕傷 大坑西案平民屋宇勝訴 官:業主有權收樓 電騙兩長者 收款人囚3年半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