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認同中途加控不公 鄭錦滿暴動罪獲減刑9個月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關注本案延誤檢控問題,指鄭錦滿2019年11月被捕時罪名為暴動罪,其後控方決定檢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到2021年4月本案轉介上區院,去年2月定下審期,直至同年11月審訊中途,控方才申請加控暴動罪,時間橫跨約3年,邀控方解答此情况是否如同辯方所述屬「漏招」,對被告不公道,須給予減刑。 相關文章: Up Next 醫療疏忽控刑事 醫專倡訂指引釐清 中大區結成稱難一錘定音 可設醫學法律界對談平台 不要錯過 【Emily】「爭拗令社會落伍」 張翔:冇人想見到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