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賣地增國安條款 政府有權撤投標停租約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地政總署資料顯示,去年11月起多幅官地的賣地條款及短期租約招標文件加入國安條款,政府有權以國安為由取消投標者資格及中止租約。曾任保安局長的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土地屬重要範疇,加入有關條款可保障國安。建測規園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說,在賣地章程清楚列明賣地的條款,對業界而言反而更清晰。 相關文章: Up Next 赴台自由行恢復 快運國泰機票價升 業界指運力僅疫前兩三成 日限飛令下料更多港人遊台 不要錯過 【Emily】煤氣奪4職安金獎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