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金鐘暴動7人囚30.5至36月 官:持槌竹擲物罪責較嚴重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引發衝突,96人被控於金鐘一帶參與暴動,分拆多案處理。其中一案涉及8男,早前承認暴動罪,當中7人昨在區域法院判刑,其餘一人案發時16歲男生候懲。法官指部分被告在暴動現場屬協助及鼓吹的角色,有3人更分別持鐵槌、長竹枝及向警方投雜物,罪責更嚴重。惟考慮部分被告年輕,及各被告候審期間努力更生,酌情減刑後判處監禁30.5至36個月。 相關文章: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金鐘 Up Next 擲燃燒樽定罪上訴 官指理據牽強拒批 不要錯過 灣區手記:重見中港直通巴 /文:尚東美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坪洲警開槍 襲警受傷菲漢索償指過度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