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金鐘暴動7人囚30.5至36月 官:持槌竹擲物罪責較嚴重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引發衝突,96人被控於金鐘一帶參與暴動,分拆多案處理。其中一案涉及8男,早前承認暴動罪,當中7人昨在區域法院判刑,其餘一人案發時16歲男生候懲。法官指部分被告在暴動現場屬協助及鼓吹的角色,有3人更分別持鐵槌、長竹枝及向警方投雜物,罪責更嚴重。惟考慮部分被告年輕,及各被告候審期間努力更生,酌情減刑後判處監禁30.5至36個月。 相關文章: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金鐘 Up Next 小機構退還比例「誇張」 倡另設撥款機制供揀 不要錯過 區諾軒:「積極用權否決財案」 多區爭論 稱戴耀廷解畫「積極」即可用或不用 盼有彈性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非白衣人案結案陳辭 控:7.21起因林卓廷暗籲集結 林卓廷方:沒退路需自衛 官:雙方似有默契「非困獸鬥」 認狎繼孫兼越柙 六旬漢警誠稱「一時鹹濕」 最後一宗理大「圍魏救趙」暴動案判刑 8人判囚4年2個月至4年半 (16:03)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冒PayMe詐騙 9人囚24至56月 官納加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