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前夫毁容患眼疾 心理受創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昨日高院處理的潑鏹水案,被告何美恩(案發時38歲,下同)要求情夫陸智勤(31歲)為她向丈夫張金強(48歲)報復。兩名男子在事件中深受影響,情夫早前判監9年9個月,毁容的前夫經歷多次手術後至今患眼疾及有心理陰影。 相關文章:丈夫情夫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鏹水 Up Next 醫療儀器無例管 提諮詢20年未立法 不要錯過 【Emily】稱海外律師制係一國兩制獨特安排 Tim Owen:會接受港可能修例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叫情夫向出軌夫淋鏹 婦囚10年8月 為5000元淋燒烤店主腐液 少年認罪囚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