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毋須答辯」擬准控方上訴 兩律師會認同修例 不同意敗訴付訟費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建議修例,容許控方就原訟庭「毋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裁定提出上訴。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回應時大致認同律政司修例出發點,但異口同聲質疑,若法庭判控方勝訴便要由被告承擔訟費的做法不妥;律師會更表明反對此建議,認為表面上窒礙被告提出「毋須答辯」申請,更沒理由要被告承擔法官犯錯的後果。 相關文章: Up Next 無屍案三審 前董事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陪審團信受挑釁 辯方:陷獄9年盼即獲釋 不要錯過 仲夏普歡騰 千學生嵌出大花壇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