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無屍案三審 前董事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陪審團信受挑釁 辯方:陷獄9年盼即獲釋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已婚證券公司董事為從四川來港的情婦買樓,並於11年多前在淘大花園單位內將她殺害及棄屍,屍體至今未尋回。被告其後兩度被裁定謀殺罪成,皆上訴得直,再次發還重審,案件近日第三度審訊,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4小時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並裁定他是受挑釁下殺害事主。辯方在定罪後透露被告已在獄中9年,而誤殺罪名的量刑起點一般為監禁7至9年,冀法庭判處被告能夠即時獲釋的刑期。法官押後今日判刑。 相關文章:情婦無屍謀殺案誤殺罪高等法院 Up Next 前夫涉偷7人逾百金粒頸鏈 不要錯過 【Emily】林振昇問標準工時好處 ChatGPT提五大觀點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協興隆被頒令清盤 大狀:鏡騷傷者恐無賠償 陳健強獲委任高院上訴庭法官 馮庭碩任高院原訟庭法官 (16:28) 供卵誕子非合法父母 女同志覆核勝訴 律政司:監護令足夠 官:應獲濟助方式待議 羅麗莎稱何柱國未還債 追何妻千萬 稱何自2020年底財困 口頭協議借貸 江樂士:反恐條例今作用大減 日後料先引國安法 反恐藏刀案裁分期執行 被告刑期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