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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署指因涉私隱 不會向外公布法援名冊律師表現及操守紀錄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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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監督法援署的法律援助服務局於年報指,法援署亦打算在不違反法律程序及私隱限制下,定期在網上公布各類案件的法援統計資料,並列出審批及委派準則,包括個別律師事務所的人手及外聘律師表現紀錄。法援署指,由於個別律師事務所的人手、資源及個別名冊內律師工作表現及行為操守欠佳紀錄等相關資料涉及私隱,署方不會向外公布。

署方指,所有名冊內的律師已授權,當署方基於個別名冊內律師工作表現及行為操守欠佳而拒絕受助人提名,署方可向受助人交代該紀錄的相關資料,以便受助人考慮。

法援署表示,在委派律師的過程中會根據既定準則,包括相關律師所接辦法援案件的數目、累積收取的費用、過往的工作表現、工作經驗、律師行的人手及資源等因素,從法援律師名冊內揀選合適的律師處理法援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