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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兩宗理大外圍衝突案提上訴涉9名罪脫者 官拒批拘捕令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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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有兩宗關於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外圍的案件裁決,共有9名被告罪脫,當庭釋放。律政司不滿裁決,於上月27日分別針對上述9名被告的案件提出上訴,同時要求法庭向9人發出拘捕令,再帶返法庭以加諸有條件保釋。上訴庭法官薛偉成今(10日)頒判詞,指9名答辯人過往3年間受檢控纏擾,受嚴厲的保釋條件以限制人生自由,認為再向各人施加保釋是沒有必需及不合稱,故拒絕控方就發出拘捕令及保釋的要求。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該案件屬於非公開聆訊,亦沒有列出答辯人資料。法官在判詞續指,控方同時爭議,若法庭最終不批准其申請,便不應公開拒絕之理據,以免令答辯人知悉後會離開司法管轄區。法官明言,公告法庭決定及理據是滿足公正及行之有效的司法系統,不見得有任何理由要偏離此重要規則。

該兩宗理大外圍案件,分別涉及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的非法集結,以及在油麻地的暴動。首案有10名男子不認罪受審,其中8人即羅曉峰(33歲,中學教師)、蔡希霖(21歲,學生)、杜俊興(32歲,健身教練)、鄧子健(23歲,理大學生)、彭永強(32歲,地盤工人)、麥俊彥(19歲,學生)、周浩泓(22歲,學生)及葉自傑(24歲)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一案有5人受審,唯一女被告歐育婷(23歲,大學研究員)罪脫,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