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認當面示範性行為兼助丈夫性侵女兒 42歲婦判囚三年 (14:48)

發佈於

中年婦人與一名雲南農民再婚後,在兩名女兒面前示範性交、手淫及口交等行為,又協助丈夫侵犯孻女,聲稱因為迷信,以為讓自己的男人吻女兒陰部,能令女兒健康及變乖。她今(15日)在高院承認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亵行為」罪,及各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和「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罪。法官形容案件匪夷所思,又斥被告身為母親,非但無盡責保護女兒,更與人傷害女兒,嚴重違反誠信,判處她監禁3年。

42歲女被告化名L.M.,是事主X及Y的生母,兩姊妹當時分別約11及13歲。法官形容X遭遇悲慘,她因事件而自殘,曾經割脈,但仍為母寫信求情,相反被告至今未向女兒道歉。辯方解釋,被告早有歉意,礙於中國人不願坦白心聲的傳統才沒有明言,並提出趁有傳媒在場下致歉。法官聞言直斥「有無搞錯」,居然要女兒看新聞時才知悉其母致歉。

法官在判刑後,叮囑被告「就算尷尬都要道歉」,因為只有被告親口認錯,才能令兩名事主釋懷。被告自2019年首次聆訊後開始還押,至今還押逾3年,料能即時獲釋。

被告的丈夫早前承認6項侵犯X的控罪,昨日經陪審團裁定他的強姦、非禮及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8罪成立,罪行對象均涉及Y。男被告原定今日在高院求情,但由於無法出庭,故案件押後至3月27日。據悉,男被告在罪成後試圖割腕,被發現後送院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