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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納方程式撤「分享機制」 議員:市民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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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鐵自上次2017年票價調整機制檢討至去年的6年間,每年均有透過「分享利潤機制」及「服務表現安排」(即事故罰款)撥款向乘客提供限時的「程程3%車費回贈」(即九七折優惠) 。港鐵上周公布的票價機制檢討,首度把地產利潤納入機制內,但取消上述「分享利潤機制」,只把去年事故罰款,在4月及5月共4個周末設半價乘車日。有議員批評港鐵取巧,市民「得不償失」。

港鐵2013年檢討機制時引入「分享利潤機制」及「服務表現安排」,按前一年基本業務利潤水平連同服務延誤罰款,一併撥款提供優惠。2017年檢討時,港鐵承諾用上述兩筆款項提供「程程3%車費回贈」, 每年維持至少6個月。在此安排下,過去6年即使加價,部分加幅獲抵銷,如2018年及2019年均加約3%,提供優惠後,乘客至少有半年僅須付較低加幅,甚至毋須承受加價(見表)。

降0.6至0.8百分點加幅 失九七折優惠

不過,檢討後的新機制取消「分享利潤機制」,正式把地產利潤納入方程式,按地產利潤水平,直接從加幅減去0.6至0.8個百分點。再沒有過去的半年九七折優惠,只剩下「特別車費日」,資金來源從事故罰款調撥;港鐵去年發生的事故共被罰款1.03億元。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為,將利潤分享元素放進方程式並非不可取,但幫助有限,最多只較原機制再壓低0.2個百分點,市民可享優惠較原有少,變相「硬食」加價。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亦形容「得不償失」, 認為港鐵年賺約百億,有條件同時從兩途徑分享利潤。他建議港鐵於5月公布車費表時,考慮重推類似「程程3%」優惠,抵銷部分加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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