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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入境助理用假安心 侵入罪成 官:有意識使用 魚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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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黃梓軒(圖)在疫苗通行證實施期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他否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裁判官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指出,被告以假安心出行當真程式使用,顯示於手機頁面,必須經連番有意識的動作,絕非「誤打誤撞」。官裁定被告故意魚目混珠,罪名成立,押後至4月12日判刑,其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稱身處大堂非入侵

官:告示指明同須掃碼

辯方抗辯時稱,被告黃梓軒2021年11月1日案發當天身處入境事務大樓大堂,該處歡迎公眾進入,不構成「入侵」。又指被告為入境處員工,過往一年多使用非正式程式時能順利進入,電梯大堂的檢查站包括量度體溫、技術支援等,讓被告覺得他即使尚未掃描二維碼亦無不妥,可尋求職員協助。

裁判官林子勤裁決時逐一反駁,指出政府在措施實施前已在大樓門外張貼告示,指明不論大樓內外均須遵從。被告並非單純無掃描二維碼,而是使用假網頁,超出進入處所的條件,被告本身為職員這一點,不足以達至豁免。林官同時考慮到被告的犯罪意圖,辯方依賴被告在警誡下稱不知道程式為虛假,但此部分沒有經過盤問。

林官續分析,被告使用的「安心回家」與「安心出行」雖然版面相似,然而操作完全不同,例如前者為網頁連結,有「輸入地址」一欄,和容許刪除出行紀錄,被告從官方宣傳及朋友討論之間必然知悉。林官拒絕接納被告的陳述,裁定他由始至終知悉自己不符合進入大樓的條件,並且無合法辯解,判處罪成。

【案件編號:ESCC 2094/22】

相關字詞﹕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安心出行 入境事務助理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