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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指以控方標準 同樣犯戒 引官媒等10文 辯:唯獨「立場」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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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場新聞」被控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於區院進入第49天審訊。辯方引述10篇評論文章(見表),申述若其他媒體沒有被指煽動,質疑是否只有立場被針對,「會唔會有雙重標準」。其中《人民日報》社論批評法官是「亂港者的幫兇」,司法成為「獨立王國」,辯方認為文章沒有羅列事例便提出嚴重指控;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表示這屬常見評論,受言論自由保障,又指民間評論的空間不應比官媒小,「無理由條界線倒番轉係公權力講乜都得」。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首先引述控方盤問時為評論文章劃下界線,包括須詳列所有事實背景和細節,不能混淆事實和意見,亦須提出解決辦法,否則會有煽動效果。辯方強調,根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若其他媒體的文章同樣違反控方的戒條,「人哋可以冇問題嘅,點解立場會被視為煽動呢?」隨後便引述10篇評論文章。

鍾:官媒擁公權力 論斷應更謹慎

鍾沛權同意上述文章沒有詳列事實基礎,但認為一般評論文章都經常反映作者對事實的觀點角度,讀者不會輕易受煽動;至於文章須否提出解決方法,鍾亦確認本控罪的合法辯解,是旨在矯正政府或司法的錯誤,沒有列明須提出解決辦法。鍾續指出,香港的評論文章一向「百花齊放、百無禁忌」,可批評政府,反映一國兩制下的特色,又認為《人民日報》作為公權力的延伸,本應謹慎提出論斷,無理由公權力的言論空間最大,公民組織、媒體的空間「反而要受到好多不切實際嘅紅線規限」。

辯方續反駁控方質疑立場新聞不顧社會環境不穩,出現恐怖主義苗頭,仍發布文章「火上加油」,並引述2020年下半年國家主席習近平、時任保安局長李家超、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發言,以及《大公報》一則社評,形容香港「由亂轉治」,巿民生活回復平靜,即使有個別的騷亂,亦在警方執法下很快被擊潰;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則評估沒有情報指香港成為恐襲目標,將恐襲威脅級別維持在「中度」。鍾沛權補充,他觀察2020年示威活動大幅減少,而政府控制社會的資源、技術及意志均極強,「喺咁強大嘅條件底下,我唔認為出現伍專員(即控方代表伍淑娟)盤問嗰時提及,恐怖主義可以萌芽嘅土壤」。

辯方續引述控方主張,傳媒發布內容時應考慮對心智未成熟或精神不穩者的影響。辯方認為傳媒角色是傳播資訊,而社會上有不同角色,例如有監護人、教師、社工照顧兒童,精神不穩者則有醫生照顧。鍾沛權同意傳媒毋須擔任上述其他角色,否則無人敢撰文。

同提暴力 鍾:共產黨宣言也要禁?

鍾又以立場前年製作的中共建黨百年專頁為例,當中引用《共產黨宣言》,指共產黨員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因宣言明言要採暴力手段,他曾猶豫應否發布,不過考慮到一般讀者會明白宣言是歷史文獻,終批准發布,可見在正常言論環境下,若動輒禁制言論,則難以判斷何謂禁忌,「甚至共產黨宣言都要被禁制、分級?唔應該係咁樣」。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265/22】

(立場新聞案)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鍾沛權 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