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斥供辭凌亂不合邏輯 藏雷射筆青年囚8月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年27歲的男編輯2019年在旺角攜有兩支雷射筆等,他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葉啓亮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稱,被告供辭凌亂、不合邏輯,「邊作供邊砌詞」,裁定被告知悉街道有衝突發生而打算以有關裝備應對,罪名成立。裁判官稱涉案雷射筆可造成一定程度傷害,案發距今雖逾3年,惟並非控方延誤所致,判被告囚8個月。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編輯雷射筆 Up Next 尖沙嘴「海員之家」地盤四級火 波及6廈 幾全幢燒通 火屑四飄 至少兩傷 不要錯過 前夫涉偷7人逾百金粒頸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12港人兩被告得直 上訴庭:監獄國安考慮判時未生效 屠龍案官指兩被告遭利用 不悉串謀惟應知涉反政府 屠龍隊長哽咽求情 歉疚破壞社會 冒尋仇風險出庭頂證 冀額外減刑 電郵斥警「說謊」遭革職 前法庭檢控主任提覆核 非白衣人案12月裁 辯:射水衛己掟樽護人 非白衣人案結案陳辭 控:7.21起因林卓廷暗籲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