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教局列校長素質 增「具國家觀念」 涵官津直資校長擬任課程 須認識國安法立法背景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擔任官津、直資學校的校長,需符合特定資歷要求,以及完成「擬任校長課程」等條件。教育局前日發通告,更新「擬任校長課程」內容,列出校長應具備的「個人素質」例子,比對2019年版本,新增「具備國家觀念及社會責任感,恪守法治」等描述;舊版本的「能誠懇地與人交往,並具備敏銳的政治觸覺」則被刪去。教育局昨回覆,校長作為學校領導,須肩負重任,帶領教師推行國民教育。 相關文章:國安教育國家擬任校長課程教育局 Up Next 尖沙嘴「海員之家」地盤四級火 波及6廈 幾全幢燒通 火屑四飄 至少兩傷 不要錯過 【Emily】「油街實現」視藝展 舊倉庫內「翻浪」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風後狼藉 長洲小學教職員合力清理 樺加沙|教育局宣布所有學校明日及後日停課 政府正評估是否在風後啟動「全政府動員」機制 (14:02) 教師續執業證 海外多定進修時數 議員關注修例必要否 特首:會諮詢聽意見 米娜|幼稚園上午班及全日班明續停課 (16:30) 高中中西史優化課程框架 2027/28學年推行 打擊跨境借殼辦學 年內訂私校守則設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