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教局列校長素質 增「具國家觀念」 涵官津直資校長擬任課程 須認識國安法立法背景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擔任官津、直資學校的校長,需符合特定資歷要求,以及完成「擬任校長課程」等條件。教育局前日發通告,更新「擬任校長課程」內容,列出校長應具備的「個人素質」例子,比對2019年版本,新增「具備國家觀念及社會責任感,恪守法治」等描述;舊版本的「能誠懇地與人交往,並具備敏銳的政治觸覺」則被刪去。教育局昨回覆,校長作為學校領導,須肩負重任,帶領教師推行國民教育。 相關文章:國安教育國家擬任校長課程教育局 Up Next 案件減少檢私煙量增 關長稱工作有成果 不要錯過 海關督察學員月底上海學國安 日後恆常安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嶺大分拆LIFE 新辦團基金接管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教育局向大埔區學校發放特別支援津貼 每間中小學獲10萬、幼稚園5萬 (16:42) 缺課生增 指「三層應急」或漏網 小童群益會倡設專隊家訪 學齡人口跌幅5重災區 14校自行分配收生未足 取消師生團赴日交流 教局:為確保安全 早前申加20% 教局不批 減增幅 林大輝中學准加學費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