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教局列校長素質 增「具國家觀念」 涵官津直資校長擬任課程 須認識國安法立法背景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擔任官津、直資學校的校長,需符合特定資歷要求,以及完成「擬任校長課程」等條件。教育局前日發通告,更新「擬任校長課程」內容,列出校長應具備的「個人素質」例子,比對2019年版本,新增「具備國家觀念及社會責任感,恪守法治」等描述;舊版本的「能誠懇地與人交往,並具備敏銳的政治觸覺」則被刪去。教育局昨回覆,校長作為學校領導,須肩負重任,帶領教師推行國民教育。 相關文章:國安教育國家擬任校長課程教育局 Up Next 尖沙嘴「海員之家」地盤四級火 波及6廈 幾全幢燒通 火屑四飄 至少兩傷 不要錯過 前夫涉偷7人逾百金粒頸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議員憂小學人文及科學科或增學生壓力 蔡若蓮重申不鼓勵學校只以紙筆評核 (13:18) 教局向全港校長派習論述摘編 11月辦交流會 新學年小一淨減23班 跌幅較上學年收窄 (14:46) 教育局向中小學校長派發習近平中國式現代化論述新書 (12:55) 指高才未補小一生源 教界料續有校瀕縮班 籲檢討三層應急機制 八成未見精神問題 防自殺勿「醫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