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何桂藍截至2021年末無案底 官關注算否「擁良好品格」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庭上亦讀出控辯雙方簽署的其中3份承認事實,當中黃碧雲和林卓廷一方承認的事項較少,僅包括初選流程和《港區國安法》「提交物料令」等;何桂藍一方的承認事實則包括吳政亨、民主動力和香港民研的角色。法官關注,承認事實列明被告案發前沒有案底,會影響法庭考慮被告是否擁有良好品格。控方則認為若被告在案發後干犯另一宗案件,便不會被視為無案底,會影響可信度和犯罪傾向。 相關文章:何桂藍林卓廷民主派初選案港區國安法黃碧雲 Up Next 支聯拒交資料罪成 「國安細則不容挑戰」 警「合理相信」屬代理人足索料 官:標準較低但難被批評 不要錯過 【Emily】「一個做好人,一個做衰人」 盧寵茂:與特首政策一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支聯會案延期兩月 明年1月審 「民主建國聯盟」 15歲成員擬認罪 郭鳳儀父涉處理女兒保單 保險代理稱被告曾向透露將晤郭鳳儀簽文件 (13:45) 三男涉參與港獨組織被控分裂國家 15歲被告擬認罪 (17:11) 陳恒鑌:林卓廷滋擾石禮謙開會 辯:聽不清楚只屬揣測? 陳恒鑌:係常識 周浩鼎否認因UGL案過節指控林卓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