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律師涉藉醫委身分招生意 投訴人稱無想過打官司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事務律師劉慧兒涉於任職醫委會委員期間披露病人投訴資料及詳情,唆使對方聘用她向一名醫生申索,並收取逾58萬元律師費。劉否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事主供稱,原本他懷着「原諒」和「忘記」(forgive and forget)的態度對待事件,只曾向會方投訴,沒想過打官司,後來他得知有多於一名受害人,覺得自己應挺身而出。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律師病人權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醫委會 Up Next 入境居港人才獲半額2500元 料10萬人受惠 不要錯過 【Emily】本研問「明日大嶼」 ChatGPT列4影響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家屬按死者月薪3.5萬為基礎 索償210萬 勒索案 情婦開價200萬 事主助理驚呆 勒索已婚董事案 情婦稱事主允再照顧一年 涉收114萬現金禮物 總督察何兆東將認其中4罪 指情婦收錢仍發影片 男事主:禍不及妻兒 情婦涉發布偷情片 男事主稱肉隨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