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控方促保釋條件增不得受訪 官拒絕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本案3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控方一度建議新增不得接受訪問等保釋條件,又提醒法庭須按國安法的條件考慮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案件已審結,各被告有自由發言,反問控方「有何基礎阻止他們發言?」最終批准各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不得作出任何可被視為危害國安的行為或言論。鄒幸彤表示不會接受任何限制言論自由的保釋條件,「我不懂得遵守這些(條件)」,拒絕保釋,鄧岳君和徐漢光則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相關文章: Up Next 丁薛祥領銜 4副總理均「新面孔」 習家軍色彩濃 學者:「黨強政弱」新人緊隨習指示 不要錯過 入境居港人才獲半額2500元 料10萬人受惠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