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急救非免責」 學護暴動罪囚42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多日,多人從科學館逃出。涉案男學護否認兩項理大內外的暴動罪受審,兩周前裁定罪成。區院法官陳廣池昨判刑指出,被告自以為以義務急救員身分入理大便有「免責金牌」,但他無責任照顧「暴徒」,事後被捕亦反映他錯信他人,最終要付上代價。被告就兩項暴動罪判囚42個月,另認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判罰2500元。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學護暴動罪理大衝突義務急救員 Up Next 工會:疫下離職潮 前線多新手難應變 不要錯過 【Emily】路署換街燈 按地區歷史景觀設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 施駿興質疑偏頗申換法官 官指「亂扣帽」駁回 曾指非禮案主控嚎哭不專業 區院發文件澄清身分 訛稱PayMe職員騙財 11人判囚 1人罪脫 大坑西案多一人和解 墮斃棚工母追討僱員補償 官裁僱主賠2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