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指不同行業眾籌風險不同 學者倡委部門機構分訂規則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成立眾籌辦規管及監督涉港的眾籌活動,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任石榮在回應諮詢的意見書中指出,諮詢文件未提及眾籌辦組成及架構,令人懷疑是否有資歷負責日後審批。任石榮反建議,政府可委派相關行業組織,負責制訂及執行眾籌規則,例如生產力局或科技園負責科技相關的眾籌項目、藝術發展局負責藝術眾籌項目,而社署則負責慈善及社會用途的項目。 相關文章:任石榮律師會眾籌 Up Next 涵蓋境外涉港眾籌 學者憂礙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規管眾籌 律師會:定義太闊難實行 不要錯過 四驅車撼法拉利「反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Emily】同梁愛詩彭韻僖對話 大馬前女大法官:要勇於判決 候選人談律師可升仙 李頴彰:先談生計 陳曉峰:有待共識 Emily Online|律師會籲會員停用「事務律師」一詞 改稱「律師」免誤會 (12:18) 【Emily】兩律師會高層赴英法律年度開啟禮 【Emily】律師會設「提升地位工作小組」 強烈建議行家爭取訟辯律師資格 律師會法治教育活動 學生模擬緝毒練中式步操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