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延伸閱讀:《韓日請求權協定》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韓國和日本1965年建交時簽署了《韓日基本條約》,《韓日請求權協定》為其一附屬文件。按該協定,日本同意向韓國提供5億美元(其中3億美元為無償提供),以解決兩國索賠權問題。惟到2012年,就9名在日殖時期被強徵勞動的韓國人興訟,向日本三菱重工和新日鐵住金(元新日本製鐵)索賠,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裁定個人賠償請求權未有消失,延至2018年終極駁回日方上訴,下令三菱重工作損害賠償。事件引起主張日方已履行賠償責任的日本民間和政界不滿,質疑韓國在司法上漠視《韓日請求權協定》。 相關文章: Up Next 岸田政府外交動作頻 環時批不正常化飛奔 不要錯過 指鞏固俄戰果 美反對現階段停火 分析:習普會前拜登欲先發制人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