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特首審批外狀不受覆核 草案今交立會首讀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大律師能否參與涉國家安全案件由法院審批改為特首審批。條例草案昨刊憲,當中列明由特首在處理涉國安案件海外律師申請的決定,均不受法律挑戰,並規定除非特首有充分理由相信海外律師不涉國安,或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獲認許參與。草案今提交立法會並首讀,預計將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曾稱希望在今年第二季內完成審議工作。 相關文章:國安法律政司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律師黎智英案 Up Next 鄧炳強:國安隱患仍存 蒙面法須保留 不要錯過 【Emily】迪士尼伙芭蕾舞團 演出StellaLou追夢之旅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法庭裁公廁「男女分隔」規例違憲 律政司不服上訴 (17:17) 電檢修例後 「因國安」50片須改13禁映 之前5年無不准上映 電影報刊辦:不能一概而論 拒供禁映名單 通訊辦:披露會損公眾安全 前影意志總監:刪改過檢難言對錯 周冠威新作台灣拍 任建峰遭「釘牌」惹質疑 律政司斥任曾呼籲外國制裁港官 有違律師專業 (21:41) 曾指非禮案主控嚎哭不專業 區院發文件澄清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