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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宗搶劫涉款逾200萬元 8人認10罪囚4年至5年1個月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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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未至翌年初發生了9宗搶劫涉款逾200萬元案,涉案匪徒大部分案發時為15歲至19歲的少年。當中有15歲少年招攬友人搶劫一名事主不果後,隔月在相近地點再打劫同一名事主,劫去50萬元現金。9名被告今(28日)在區院承認8項搶劫罪及2項企圖搶劫罪,其中8人被判處監禁4年至5年1個月。

9名被告為莊展鏜(現年19歲,下同)、18歲少年、方梓諾(22歲)、18歲少年、李懿熙(19歲)、周志豪(33歲)、沈穎隆(20歲)、鄭朗晞(22歲)及湯志傑(19歲)。

案情顯示,眾被告每次均數人糾黨搶劫。其中兩案涉及同一事主,2019年11月27日,李姓男事主及朱姓女事主分別攜同150萬及120萬元現金,前往尖沙咀漢口中心擬作商業交易。兩人途中遭3男搶劫,朱被搶走載有現金的袋,李則力保不失。同年12月30日,李攜同載有50萬元現金的袋到漢口中心時,再遭3人截劫及搶去50萬元。

2020年2月,案發時15歲的莊展鏜被捕。他在警誡下招認參與上述兩案,並聲稱受他人指示。他在同一人指示下,參與了另兩宗發生於遊戲機中心及一宗發生於麻雀館的劫案。事成後視乎劫款而獲酬數千至數萬元,並已悉數花光。

其餘3宗劫案發生於油站,涉及莊等人以外的其他被告。另1宗企圖搶劫案涉及56歲女子於大埔溜狗時,遭4男截劫,女子高呼救命及帶同她的狗逃走,4男追趕直至見到途人後逃脫。

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的沈穎隆,法官為他先索取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押後至4月14日判刑。其餘被告則判監4年至5年1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