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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下屬索取及收賄約12萬 前商報廣告部員工被廉署起訴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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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向4名下屬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2萬元,涉及4人為報館活動取得贊助費而獲得的佣金,其中2名涉嫌提供賄款的下屬亦同被起訴。三人共被控8罪,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下周一(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42歲被告胡桁誌,又名胡智衡,屬《香港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49歲被告李國維及43歲被告敖錦輝則分別為《商報》前任及現任銷售代表。銷售代表負責為商報舉辦的活動物色贊助商,可獲贊助費10%作佣金。廉署指,李國維、敖錦輝及另外兩名銷售代表,涉嫌於2019年11月至前年11月期間,為4項活動獲取多筆贊助費共逾350萬元。胡桁誌及李國維涉嫌串謀向該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共約3.5萬元賄款,作為胡桁誌協助2人取得其中2項活動贊助的誘因或報酬。賄款為該2名銷售代表就有關活動應獲佣金的3成,兩人均拒絕兩名被告的要求。

而李國維及敖錦輝則同時涉嫌分別向胡桁誌提供4筆共約8.3萬元及一筆5000元的賄款,使胡桁誌協助他們為有關活動取得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