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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鐵鏈女虐待案 夫判囚9年 5人拐賣囚8至13年 網民質疑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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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轟動一時的豐縣鐵鏈女事件所涉案件,昨由江蘇徐州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小花梅(遭鐵鏈鎖喉、誕下8孩)丈夫董志民被以虐待罪、非法拘禁罪,判監9年;而參與轉手販賣小花梅的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被裁定拐賣婦女罪成,分別判監11年、10年、13年、8年半和8年。

法院查明,1998年初,時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等為名,把小花梅從雲南福貢縣拐騙至江蘇東海縣,以5000元(人民幣,下同)賣給農民徐╳東。數月後,小花梅去向不明。同年6月小花梅在河南夏邑縣被譚愛慶及其妻李╳玲(情節較輕未予追訴)發現,收留後以3000元賣給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把小花梅帶至江蘇豐縣歡口鎮,經劉╳柱(情節較輕未予追訴)介紹,以5000元轉賣給董╳更(已故)及其子董志民。

董志民將小花梅帶至家中共同生活,1999年至2020年先後生育8個子女。剛開始她生活基本能夠自理,生育二子、三子後,精神障礙症狀逐漸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後病症更加明顯,但未獲及時治療,還被董志民從2017年7月起以繩索綑綁、鐵鏈鎖脖等虐待、拘禁,時常挨餓受凍,生活環境惡劣,致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轉。

網民:被迫生子時間都不止9年吧

案件宣判後,網民多數認為刑罰過輕,質疑「被迫生孩子的時間都不止9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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