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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報酬利誘 法院羈留室交換手帶 與保釋犯掉包 販毒被告越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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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九龍裁判法院前日發生被告「掉包」越柙案件,一名被控販毒的被告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涉嫌提出以2萬元報酬,與另一名涉家暴、獲准保釋的男子交換身分識別手帶,前者繼而「保釋」離開法院,正被警方通緝。警方同日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拘捕涉家暴男子,而在逃男子的妻子則涉嫌協助罪犯被捕。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反映制度漏洞,促檢討核實保釋者身分的流程。

助越柙家暴案被告 涉誤導警方被捕

據悉,警方高層高度關注事件,現時首要是追捕在逃疑犯歸案,稍後或會展開紀律調查,調查負責看管疑犯及處理保釋程序的警員及各人上司,了解是否有人為疏忽,初步相信事件涉及「一連串」人為失誤,不涉警員收取利益。

警或紀律調查 料涉連串人為失誤

警方表示,就處理羈留者有既定程序指引,亦會檢討每一宗「從合法羈押逃脫」案件,以防再次發生。警方未回應會否有警員受查。司法機構稱,事件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羈留室發生,其運作由執法人員管理,警方正在調查有關案件,司法機構不宜評論執法部門的羈押及身分認證安排;司法機構會按一貫安排,繼續考慮執法部門的運作需要,於法院大樓推行合適的保安措施。

越柙的陳姓男子(37歲)報稱售貨員,涉嫌於上周五(7日)在油麻地炮台街73至79號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以及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他原被法庭下令還押,案件押後至6月2日再提堂,由於案件牽涉毒品數量多,有可能轉介高院。據悉陳有案底,不排除熟知保釋程序。至於案中另一林姓男子(24歲)報稱侍應,涉於周日(9日)在旺角富邦大廈單位內襲擊同居女友,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原獲准以500元保釋,至4月24日再提堂。

疑警員未認真核對證件照片

兩人前日提堂後被送往法院內的臨時羈留室,當日仍為公眾假期,據悉法院加開特別聆訊,處理長假期積壓的案件,故羈留室內疑犯比平日多。陳在羈留室口頭提出以2萬元利誘林交換供核實身分的手帶,並互相說出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最終陳以林的身分完成保釋手續,離開法院。據了解,林早前報失身分證,當天持有臨時身分證明書,疑有警員處理保釋時只核對對方名字及身分證號碼,未有認真核對照片。

警方在移交林予懲教署前發現事件,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拘捕林,同時追出法院,但陳已去如黃鶴。警方經調查後,再以協助罪犯罪拘捕陳的31歲妻子,指她向在逃丈夫提供數千元協助逃走。案件列作從合法羈押逃離、誤導警務人員及協助罪犯,交由深水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

稱聞所未聞促檢討程序

議員倡指紋瞳孔核實身分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形容事件聞所未聞,暫未知「掉包」二人是否樣貌或姓名相似。他說事件反映警方在處理保釋程序有漏洞,除調查案件是否有預謀、有否人為失誤外,亦應檢討如何核實獲保釋者的身分,例如經兩名警員雙重認證、核對指模等。新民黨議員、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說,印象中是首次發生同類事件,「掉包放咗人走一定係錯㗎啦,係有人出錯定制度?會唔會見佢講到晒資料就ok?」認為警方需調查清楚。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工聯會鄧家彪形容事件令人愕然,「好似拍戲咁」,相信牽涉一連串人員失誤,又或有警員「慣咗睇手帶、見佢講到資料就得」。他強調罪犯會千方百計逃避審訊,不能相信他們會「乖乖地」戴好手帶並交代個人資料,建議以指紋、瞳孔認證等高標準核實身分,已去信委員會跟進事件。新民黨容海恩在昨日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問及,羈留室有「走犯」風險,司法機構會否檢視流程及引入科技加強保安,「我哋唔應該將個問題賴晒警方或者執法部門」。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回應稱,如負責的政府部門認為需要加強或者防止有關問題發生,司法機構願意商討,並採取可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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