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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三投三不投廣告 林景楠曾批問題多、設計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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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控方早前指受審被告吳政亨以「李伯盧」網名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屬初選組織者。吳政亨的代表大律師昨盤問趙家賢時,展示2020年7月3日刊登於《蘋果日報》頭版的「三投三不投」廣告,引述本案認罪被告林景楠當日於新東選區WhatsApp群組批評廣告設計,「點解要用紅色做底色好嘔心」,又問圖中「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friend」,隨即引來庭上多人發笑。

林景楠為本案另一名控方證人。庭上顯示,林景楠當時在群組詢問廣告是否初選組織方刊登的,時任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否認。林景楠直指廣告有很多設計等問題,「我真係唔係太接受到這個頭版廣告」;戴耀廷當時回應該廣告是民間團體發起,與初選無直接關係。

趙稱對廣告不知情 戴指民間發起

時任民動召集人趙家賢庭上補充,他事前對廣告不知情,民動沒支付廣告費,他指出候選人或選舉代理人須申報選舉廣告開支,否則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戴耀廷就因2016年立選宣傳「雷動計劃」,早前被判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成。

趙續說,戴曾答應他會提醒「李伯盧」小心風險,而民動承辦初選與「李伯盧」不相關,「三投」亦與他本人、民動和區諾軒無關。不過,趙同意讀者見到廣告後會誤會這是初選一部分。趙憶述吳政亨無出席記者會和協調會議,但不知吳有否和戴談及否決權。

趙另提及反修例運動,中國駐英國大使曾指《逃犯條例》修訂非中央要求,而是港府提出,後來2019年6月撤回修例,特首最初採用不太確定的字眼,令民怨累積。法官李運騰問道,即使撤回修例,不滿或反對政府的市民是否都不會因而滿足;趙同意說法,指「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是綑綁式口號,「一定要幾個元素都符合到市民要求嘅嘢,大家先至收貨」。

(初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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