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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強制牙科生實習 牙管會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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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修訂《牙醫註冊條例》的立法建議諮詢期今日(14日)屆滿,當中提出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實習一年後才能正式註冊。牙醫管理委員會早前回覆本報稱,未就實習要求作探討,也無具體表明對政府立法建議的看法。牙管會昨日發新聞稿表示歡迎實習建議,將為牙科畢業生提供充足的工作場所的臨牀經驗,治療不同年齡、種族和群體的患者,相信有助提升畢業生臨牀工作能力,為他們日後獨立執業更好準備。

至於修例建議增設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的「有限度註冊」和「特別註冊」渠道,牙管會認為可以為海外牙醫開闢更多途徑,也同意新註冊類別應該受牙管會監察和紀律規管,確保所有註冊牙醫均具備合適才能、道德和專業水平。

稱修例各措施符實况

牙管會主席李健民稱歡迎任何有助保障病人權益和維護公眾對牙科專業信心的措施,諮詢文件內各項新措施切合實况,有助解決牙科專業的人力和公營牙科服務問題,與牙管會核心價值觀一致。

牙醫學會會長王志偉早前形容,諮詢文件對增加人手的建議屬「翻天覆地」,憂長遠會影響學生申讀牙科意欲。

相關字詞﹕李健民 牙管會 牙醫註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