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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區組織協會、香港露宿者權益會:向弱者抽刀 幸福感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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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觀塘發生無家者被蓄意騷擾事件。據報本月初晚上深宵時分,約10名大漢在觀塘碼頭無家者聚居處,不由分說將多名無家者的個人物品掟入海中。及後警員到場,協助把近岸漂浮的單車、手推車、行李篋等物件,弄回碼頭梯台位置,惟犯事者已逃去,動機不明。

類似情况並非新事物,早在2012、2015及2019年,不同政府部門曾經3次在未有事前通知下,丟棄數十名無家者的物品,後來本會先後3次協助無家者控告政府。

無家者被負面標籤 奈何社會支援不足

蓄意棄置無家者物品,是否要令無家者不易在原本位置露宿?是否覺得無家者是「不受歡迎人士」,抑或「地底泥」可被欺負?以往當局在公共椅子中間加裝鐵欄、圍封市區天橋底、晚上11時封鎖公眾足球場看台等,種種行徑,似乎很難予對無家者友善之感。雖然香港無法例批准或不批准市民露宿,但當局是否有「無家者不友善政策」?

事實上,無家者從來被社會負面標籤——無家者都是「有礙觀瞻的」、「骯髒的」、「有病的」、「有臭味的」;我們間中亦聽到不少對無家者的負面評語,包括「無家者都係自己攞嚟衰」、「爛泥扶唔上壁」、「無家者都是乞丐」,甚至有父母將無家者視作反面教材,偷偷向他們孩子說「你要畀心機讀書呀,如果唔係第日要瞓街啦……」

無家者的露宿成因,既有個人因素,亦有社會因素。根據多年前線觀察,無家者的成長背景令他們未必學懂管理情緒,不容易面對社會認為的「不成功」(例如失業/離婚/失去住屋等)。在住屋問題方面,至今仍是社會一大難題,以現時社署向私樓單身綜援戶發放每月最多2515元租金津貼,此金額只能支付沒有窗的牀位/板間房/「太空艙」,十數名男女共用一兩格廁所或浴室,很多時無冷氣及有木虱,不少炎夏已租住的居民被迫選擇再露宿。

據本會研究,無家者「再露宿中位數」高達4.2次,再露宿原因包括私樓住屋環境惡劣、無家者宿舍一般最多只可居半年,再加上申請公屋的單身人士計分制,令無家者「上樓」遙遙無期。

無家者人口激增 宿位服務增長低

無家者人口持續增長,人數由2013年3月的595,增至2022年3月的1564。據2022年審計署報告,現時3隊政府資助的無家者外展隊,探訪覆蓋率不及無家者人數的一半,當中未計算3隊外展隊每星期3晚可接觸到的無家者人數,亦未計算本會作為第四隊外展隊探訪的無家者人數。除了低估無家者人數,宿位供應不足亦是一大問題。2013年政府資助的無家者宿位僅202個,到2022年,資助宿位只增至228個,增長率僅12.8%,服務遠遠趕不上人口增長。除了僧多粥少之外,目前受資助的無家者宿舍住宿期一般最長僅6個月,導致無家者往往被迫再在街上露宿的問題,同樣亟待檢討。

港應訂友善政策 外地經驗可借鏡

今次觀塘碼頭事件並無引起廣泛關注,相較數十年前,日本曾發生有人將一名無家者丟在河中淹死了,引起當地輿論激烈討論,及後引發日本立法保障無家者,禁止政府丟棄無家者物品。在台北,若登記為無家者,均可獲免費牙齒服務,並獲台北市當局提供儲物袋,可把個人物品擺放市內公園,日間無家者可外出工作,不用擔心個人物品被人丟棄。

反觀香港,本會數年前已向政府反映無家者需要在公園存放儲物袋,惟遭當局拒絕,理由是公園不單止供無家者使用,惟當局並未充分考慮無家者在公眾地方露宿的需要。

碼頭無家者被丟棄家當事件,反映設立儲物空間予無家者的必須;期望事件能產生正面效應,讓政府思考如何更全面支援無家者。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到,要為市民帶來「幸福感」;同理,當局應考慮訂立「無家者友善政策」,保障無家者免受滋擾,增撥資源改善資助宿舍及外展服務,避免出現針對無家者的不友善行為(包括晚上不要封閉球場看台等)。政府應發揮帶頭作用,接納而非排擠無家者,讓他們感到社會真正的關懷。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香港露宿者權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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