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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趙家賢稱退出初選因抗爭派「身處紅線」 形容「完全失控」故要切割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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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今(6日)續審。控方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作供講到,抗爭派在記者會表明否決預算案、要求國際制裁,絕不符合《基本法》,亦牴觸《港區國安法》。趙強調,民主動力在初選提名表格特別加入承諾擁護基本法條款,因明白屬民選公職的應有之義。他自言不是選委會主席或法官般有實權,只是「服務提供者」,「我唔能夠DQ佢地嘅話,唯有呢個時候DQ自己」,遂宣布退出初選,讓公眾清楚知悉他與初選「切割」。

控方在庭上播放「本土抗爭派」的記者會片段,當時大部分初選投票結果於2020年7月14日出爐,本土抗爭派的參選人翌日召開記者會。會上發言者包括本案受審被告鄒家成和余慧明,以及早前認罪的黃之鋒和岑敖暉等。岑表示各人會堅定否決預算案,因為這是基本法賦予立會議員的權力,「如果咁係涉嫌顛覆國家的話,我非常期待北京、國安處或者林鄭,因為一個議員狂投反對票而將我哋送入監獄」。

趙家賢在庭上供稱,本土抗爭派在記者會提出將抗爭意志帶入立會,從而在議會「攬炒」,意指發生肢體衝突和否決議案,他們亦談及國際社會可能「圍堵」中共,例如制裁內地及本港官員。趙表示,他當日聽到本土抗爭派的言論,知悉他們行事並非出於捍衛《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心意」。趙從一個「reasonable man」的角度思考,認為要為民主動力和團隊等負責,遂即時決定退出初選。

趙亦供稱,他於初選投票後的2020年7月13日晚上得知,戴耀廷對初選合法與否存疑,當時中聯辦及港澳辦大肆評擊初選違反國安法。區諾軒聯絡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後,指出唯有解散計劃,趙稱區都想他一同退出初選。最終區同月15日宣布退出,而趙翌日退出。

庭上展示戴耀廷於同月14日向參選人發信息稱「不提否決議案」。趙表示,雖然戴欲統一口徑和「力挽狂瀾」,拉回各人以免踩到紅線,但抗爭派於15日開記者會,是無視戴的信息,更重覆否決預算案,逼使政府DQ議員和促請國際制裁,「整件事係完全地失控」。

趙家賢透露,戴耀廷當時指部分參選人的言論「過咗界」,由於在「material date」(關鍵日期)後生效的法例不設追溯力,戴估計涉案文章沒有問題,但在國安法生效之後,參選人的言行都會影響初選計劃。

法官李運騰關注,趙於退出前一日發帖文似乎表示仍會繼續初選工作,趙解釋原本打算待區諾軒先退出,他辦妥行政事宜才在合適時機退出。但抗爭派突然開記者會,構成「好特別的轉變」,他們貫徹實行戴的主張。而趙作為民主動力召集人須向組織內其他同事負責,他宣布退出及讓公眾清楚知悉「切割」。

趙表示,戴之後曾問他會否向民研支付民調費用,趙當時回應不會,指民主動力已退出初選。趙續稱,至於眾籌所得的款項只有1千元以下的款項列作初選經費,大額款項則捐予民研等。聆訊下周二(11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