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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吳政亨刊「三投三不投」廣告 趙家賢:與民主動力及區諾軒無關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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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今午(12日)續審。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接受吳政亨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控方早前指吳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屬初選組織者。趙作供稱,吳政亨並無出席記者會和協調會議,惟他不知吳有否和戴耀廷談及否決權。庭上展示在《蘋果日報》刊登的「三投三不投」頭版廣告,認罪被告、另一控方證人林景楠曾於新東選區通訊群組,批評廣告底色紅色設計「好嘔心」,又問圖中「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friend」。庭上多人發笑。

林景楠當時在群組問,是否大會落上述廣告,民主動力黎敬輝否認。林景楠續指廣告有很多問題,「我真係唔係太接受到這個頭版廣告」。戴回應那是民間團體發起,與初選無直接關係。趙供稱,「三投三不投」與趙本人、民動和區諾軒無關,而外界或因廣告錯誤認為這與初選有關。

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辯方大律師盤問下,趙家賢供稱,他出席過新東首次協調會議,組織者沒書面記錄與會者名單,但戴在首次會議邀請各方自我介紹,趙當天遲到,並着助手抄錄會議簡要。呈堂會議紀錄的信息包括社民連吳文遠曾稱「大家可制訂共同綱領」,趙表示吳的用字應該不是「共同綱領」,而是各人同意的文件。

會議紀錄亦引述,戴耀廷表示「共同綱領原則是否決財政預算案,迫政府解散立法會」,當選議員任期可能只有7個月。趙供稱,會上聽到戴發言有此意思。法官李運騰追問,戴是否嘗試總結會議內容?趙認為,戴稍有總結部分人士的用意,而且戴本身有撰文倡議,別人亦有要求運用否決權。

趙又確認,將軍澳青年力量如會議記錄所述,說過「必須有共同綱領」。李官問及,與會者有否對於制訂共同綱領或協議有異議,趙只稱,林卓廷代表沒民主黨授權處理問題。趙又指,會議筆記非如立法會般,並不會逐字記錄。聆訊明(13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