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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IG提染疫及「stay positive」被控鼓吹播毒罪脫 官指政府同倡正面抗疫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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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尼泊爾籍學生去年在社交平台Instagram發布兩則限時動態,被指鼓吹新冠病毒接觸者及感染者到公眾地方傳播病毒。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裁判官今(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指,被告的開脫理由並非無根據,不論單獨或一併審視該些動態,控方均未能證明被告有違法意圖,因此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22歲被告古力素被控於2022年2月2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自知屬2019冠狀病毒接觸者或受感染者,藉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或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聚會地方、會社或酒店,或在該處的行徑,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被告審訊時無出庭作供,控方主要依賴被告的動態截圖及錄影會面片段舉證。被告於會面中分別解釋,上載快速測試結果為現今新興潮流,又指希望大眾在疫情期間保持樂觀,才會配上「stay positive」的字眼。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指,公眾亦曾發布類似帖文,而從新聞剪報可見,政府同樣鼓勵市民以正面心態面對,與辯方專家證人、港大語言學系教授說法一致。王官認為,被告行為雖然有可疑,但未能排除所有疑點。

案件去年8月提訊時,被告一度表示欲認罪,惟在提問下稱自己無意煽惑他人播毒,承認做法不成熟,現已感到後悔。裁判官遂拒絕接納其認罪答辯,排期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