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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入稟告龔仁心等詐騙5000萬元 被判敗訴兼付訟費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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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涉於2009年游說商人陳書春合作投資,實將陳的5000萬元用作與陳振聰打官司爭產。陳早前入稟指控龔仁心及基金等詐騙並索償,高等法院今(18日)頒判辭裁定陳敗訴,指陳證供欠說服力,難以令人信服如果他意屬投資,會發出一張沒有「抬頭人」支票。陳另須付訟費。

原告分別為商人陳書春及主要由他持有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則為龔仁心、雄福有限公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以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

法官歐陽桂如於判辭指,原告方認為,龔仁心向陳書春以投資計劃作煙幕,藉此欺騙對方款項,令他開出5000萬元支票。款項經由雄福及律師行處理後,最終以匿名捐款的名義存入基金的銀行戶口,並實際用於打官司爭產。

判辭續指,法官接納不可抗拒推論是,龔仁心是唯一能夠幕後操縱以上現金流的人士。惟法庭不相信原告聲稱因為投資計劃才給予款項,又指原告知道受騙及損失巨款,卻從未就事件報警;不相信原告會被龔仁心誘使與另一名陌生人投資。法官又指,即使存在詐騙行為,基金與律師行對內幕都不知情,故不可能有串謀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