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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助理上載督察婚禮照 違起底禁令被判緩刑12個月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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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於3年前擔任婚禮的攝影助理時,將一名高級督察的兩張婚禮照片上傳連登討論區,並在帖文寫道:「今日我老死結婚,一齊祝福佢」,同時附上該督察的個人資料,違反2019年針對警務人員的起底禁制令,被控民事藐視法庭。男子今(18日)在高院承認相關法律責任,法官高浩文判處他監禁2個月、緩刑1年,下令他須付訟費8萬元,並押後頒布書面判刑理由。

申請人律政司長,答辯人楊軒桓(案發時25歲)。案情指,2020年6月7日,任高級督察的事主於尖沙嘴擺酒結婚,當婚禮接近完結時,事主的家人發現有兩張婚禮的照片被上載到討論區,帖文內附「香港編年史」中的事主個人資料,包括名字、電話號碼及社交媒體帳戶名稱等。

帖文亦載有一則題為「銅鑼灣放火暴徒 網友人肉搜查竟是飛虎隊假扮的」新聞,半小時內有24個留言,其中有留言聲稱新娘會被性侵犯。事主與妻子於4天後後警方報案;警方其後拘捕了答辯人。

申請方強調,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事主小心選舉婚禮場地,確保高度私隱,但答辯人卻濫用其職位,上載兩張婚禮照片,披露婚禮場地及事主的個人資料,對事主及其妻構成傷害,破壞了他們人生中只得一次婚禮,亦令事主及家人擔心人身安全。

答辯方求情時稱,律政司檢控明顯延誤,對答辯人構成壓力,他過去兩年一直努力更生,現在社福機構工作,為家庭經濟支柱,若判刑對其家人構成生活壓力。答辯方強調,答辯人事前不知道新郎是警員,無違反誠信,犯事時只是一時衝突,事後已感後悔,案發翌日亦已刪除帖文,並與警方合作,承認責任,並向事主夫婦道歉,而他亦非區議員或網紅,希望法庭判處緩刑。